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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02:41:28 股吧网页版
恒实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事项,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信永中和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减值测试、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整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独立性、诚信状况、业务能力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4 年底,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审计机构进行年审前现场沟通,听取了审计机构关于年审计划、审计范围、审计要点等的汇报,并对 2024 年的审计计划、审计重要事项、审计时间节点等提出要求和建议。

在审计报告正式报出前,公司审计委员会组织召开专项沟通会议,与审计机构就年报审计工作进行深入沟通。委员们认真听取会计师的专题汇报,围绕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等内容进行了沟通、讨论和质询,同时督促审计机构严格把控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出具审计报告。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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