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3
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实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时间:2025 年 5 月 23 日 14:00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11层会议室。
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15
—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钱苏晋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0 人,代表股份 40,357,103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6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1,270,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59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7 人,代表股份 29,086,3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272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5 人,代表股份 6,472,67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6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4 人,代表股份 6,472,4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0633%。
3、其他参加会议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123,6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436%;
反对 1,200,6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51%;弃权3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39,1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433%;反对 1,200,6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8.5499%;弃权 3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67%。
提案 2.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121,2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376%;
反对 1,193,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573%;弃权4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36,7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062%;反对 1,193,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8.4387%;弃权 4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5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3.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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