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5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
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健全性、制衡性、合理性和独立性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并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情
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分支机构和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基本内容
第六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涵盖以下层面:
(一)公司层面;
(二)公司下属部门或附属机构(包括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和具有重大
影响的参股公司)层面;
(三)公司各业务单元或业务流程环节层面。
第七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应充分考虑以下要素:
(一) 内部环境:影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定、运行及效果的各种综合因素,包
括公司组织结构、企业文化、风险理念、经营风格、人事管理政策等。
(二) 目标设定:公司管理层根据风险偏好设定公司战略目标,并在公司内层层
分解和落实。
(三) 事项识别:公司管理层对影响公司目标实现的内外事件进行识别,分清风
险和机会。
(四) 风险评估:公司管理层对影响其目标实现的内、外各种风险进行分析,考
虑其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以便公司制定必要的对策。
(五) 风险对策:公司管理层按照公司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采取规避、
降低、分担或接受的风险应对方式,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六) 控制活动:公司管理层为确保风险对策有效执行和落实所采取的措施和程
序,主要包括批准、授权、验证、协调、复核、定期盘点、记录核对、财
产的保护、职责的分离、绩效考核等内容。
(七) 信息与沟通:指识别、采集来自于公司内部和外部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向
相关人员有效传递。
(八) 检查监督:指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效果进行监督、评价的过程,它通过持续
性监督活动、专项监督评价或者两者的结合进行。
第八条 公司应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和公司经理层等机构合法运
作和科学决策,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良好的企业精
神和内部控制文化,创造全体员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第九条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明确界定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授权、
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公司应不断地完善设立控制
架构,并制定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保证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下达的指令能够
被认真执行。
第十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活动应涵盖公司所有的营运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及收款、采购
及付款、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预算管理、资金管理(包括投融资管理)、财
务报告、成本和费用控制、信息披露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信息系统管理等。
上述控制活动涉及关联交易的,还应包括关联交易的控制政策及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不断地建立和完善印章使用管理、票据领用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担
保管理、资金借贷管理、职务授权及代理人制度、信息披露管理、信息系统安全
管理等专门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公司应重点加强对分公司、分支机构及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加强对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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