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境、社会
和公司治理(以下亦称 ESG)管理,积极履行 ESG 职责,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
(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影响的
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客户、供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 ESG 职责,不定期评估公司 ESG
职责的履行情况,自愿披露公司 ESG报告。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
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 ESG 职责理念与原则
第六条 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保护债权人和员工的合
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合作伙伴,积极从事环境保护、社区建设等公益事业,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
第七条 公司积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
念融入经营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通过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环境保护、公司治理、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努力和实践,推动公司产业高质量发展,在为社会贡献力量的同时实现环境友好建设。
第八条 公司应将 ESG 理念融入公司发展战略,积极履行 ESG 职责,努力实现社
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根据实际情况加快 ESG 体系建设,强化实践推广,树立品牌形象,满足监管要求,分阶段逐步提高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ESG 表现水平,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九条 公司应尊重政府及监管机构、股东与投资者、职工、客户、供应商及合作
伙伴、媒体与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利,促进与利益相关方的有效交流,为维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
第十条 公司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组织依法行使职权。董事会和管理层应当通
过多元化沟通交流渠道,听取员工对公司经营和涉及员工利益的重大事项的意见。
第十一条 公司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环保要求融入发展战略和公司治理
过程,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资源节约、生态保护的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 公司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质量。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做好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和监督,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防范和化解公司治理风险。
第十三条 公司建立和实施 ESG 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一致性原则。ESG 管理应融入现有管理体系并保持一致,实现 ESG 工作内
容的明确和流程的优化;
(二)规范性原则。ESG 管理应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随着情况的变
化及时加以调整;
(三)系统性原则。ESG 管理应遵循科学的逻辑顺序,系统地管理公司经营活动
在 ESG方面的影响;
(四)透明性原则。ESG 管理应增强社会和投资机构对公司的了解、理解和持续
信任,推动利益相关方包容共赢。
第三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十四条 公司建立 ESG 管理体系,对相关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决策并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公司的 ESG 管理体系为:
(一)董事会是 ESG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
(二)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是 ESG 工作的研究和指导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三)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下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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