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300516 证券简称:久之洋 公告编号:2026-025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中《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制度,参考公司所在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 7 万元人民币(含税)。
2、外部董事:公司不向外部董事发放董事津贴,但经股东会另行批准的除外。
3、内部董事:公司内部董事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
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四、其他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按月发放。
2、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60%。公司确定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4、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标准,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6、本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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