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2
证券代码: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 公告编号:2025-036
债券代码:123080 债券简称:海波转债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2,522,200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200,400,727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 2,522,200 股后的 197,878,52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9,787,852.7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公司总股本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
份上市、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
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
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080;债券简称:海波转债)处于转股期内,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之日(2025 年 3 月 27 日)至本次利润分配实施申请
的前一交易日(2025 年 5 月 8 日)期间共计转股 8,710 股,公司总股本由
200,400,727 股增至 200,409,437 股。
根据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以现有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
2,522,200 股后的 197,887,23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999955 元(含税)。
2、本次实施利润分配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计算如下:
按 总 股 本 折 算 每 10 股 现 金 红 利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公 司 总 股 本
×10=19,787,833.20 元÷200,409,437×10=0.987370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0987370 元/股(保留七位小数)。
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
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以公司总股本 200,400,72
7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2,522,200 股后的 197,878,527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9,787,
852.7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公司总股本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
化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
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080;债券简称:海波转债)处于转股期内,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之日(2025 年 3 月 27 日)至本次利润分配实施申
请的前一交易日(2025 年 5 月 8 日)期间共计转股 8,710 股,公司总股本由
200,400,727 股增至 200,409,437 股。
根据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以现有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
2,522,200 股后的 197,887,23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999955 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放年度为 2024 年年度,发放范围为公司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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