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0
证券代码: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 公告编号:2025-049
债券代码:123080 债券简称:海波转债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丽女士、张学军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01,82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81%,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51.46%)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丽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7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9%,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41%)、张学军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352,6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7%,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69%)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8 月 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期
间除外)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9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97%,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00%),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9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98%,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
2、本次减持计划系其正常的减持行为,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丽女士、张学军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
的比例 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
1 张海波 101,826,000 50.81% 51.46%
2 张丽 2,790,000 1.39% 1.41%
3 张学军 3,352,682 1.67% 1.69%
合计 107,968,682 53.88% 54.56%
注:上表中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票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以及公司自上市以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数量及比例: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3,9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97%,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2.00%),且受让方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97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98%,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1.00%)。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根据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期间为 2025 年 8 月 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扣除已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1、张海波先生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张海波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以当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或者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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