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2
证券代码:300519 证券简称:新光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2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的议案》,并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
《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0),决定
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4:00 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交
的相关议案。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示本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完善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机制,现发布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15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被委托的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嵊州市环城西路 25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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