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5
证券代码:300519 证券简称:新光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6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嵊州市环城西路 25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岳钧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9 人,代表股份 86,291,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3.93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85,849,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3.655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5 人,代表股份 442,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76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7 人,代表股份 1,091,2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49,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05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5 人,代表股份 442,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763%。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86,20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1%;反对7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4%;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0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945%;反对 7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06%;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49%。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6,22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1%;反对6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5%;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209%;反对 6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42%;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49%。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6,21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5%;反对7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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