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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0 15:35:08 股吧网页版
新光药业:太平洋证券关于新光药业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1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调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179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为每股人民币 12.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4,4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 3,233.00 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167.00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6]203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计划 备案情况

1 年产 2.2 亿支黄芪生脉饮制剂生产线 16,493.00 绍 市 发 改 中 心 备
GMP 建设项目 [2012]10 号

2 区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573.00 嵊发改备案[2015]6 号

3 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 2,112.00 嵊发改备案[2014]98号

合计 21,178.00

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决定变更募投项目“区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投资性质,改为以公司自有资金继续投入建设,而将该募投项目的尚未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到公司拟建设的现代中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了充分利用杭州医药港的区位优势和产学研的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吸引高端技术人才,提高产品研发效率并有效降低研发成本,公司将药品研发和注册的工作从嵊州研发中心剥离,转由拟建在杭州市钱塘新区杭州医药港和达药谷(四期)的现代中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负责。公司变更“区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原“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中部分募集资金 744.76 万元,合计 3,286.48 万元,用于在杭州市钱塘新区杭州医药港和达药谷(四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新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现代中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额为3,5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2021-007。该议案已于 2021 年3 月18 日经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定对已完成建设的“年产 2.2
亿支黄芪生脉饮制剂生产线 GMP 建设项目”和“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等 2个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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