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300519 证券简称:新光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6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王震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7 日以电
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的
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到 3 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为 3 人。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王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4 年
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4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4 年
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4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4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总净利润为 50,389,992.99 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
50,013,884.27 元)。根据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规定,母公司按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001,388.43 元,当年实现未分配利润为
45,012,495.84 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 404,909,630.62 元,扣除报告期内因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已发放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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