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300519 证券简称:新光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6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总净利润为 54,211,458.52 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 53,831,468.50 元)。根据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规定,母公司按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383,146.85 元,当年实现未分配利润为 48,448,321.65 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 385,922,126.46 元,扣除报告期内因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已发
放的现金股利 48,000,000.00 元,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
润为 386,370,448.11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1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 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8,000,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拟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指标说明: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8,000,000.00 48,000,000.00 64,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54,211,458.52 50,389,992.99 64,356,480.65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3,349,594.41 12,624,156.44 15,134,245.96
营业收入(元) 265,359,823.70 267,659,927.41 270,399,837.6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389,840,336.03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386,370,448.11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60,000,00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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