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控制公司经营风险,使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列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的经营决策: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三)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四)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五)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六)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七)签订许可协议;
(八)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九)其他除日常经营交易以外的交易行为。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原材料、燃料、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第三条 公司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日常经营经常性发生的交易行为,按照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均分别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 决策权限
第五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或一
年内购买、出售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本制度所涉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六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董事会决定: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低于50%(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为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低于 50%的,或虽占 50%以上,但绝对金额在 5000 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低于 50%的,或虽占 50%以上,但绝对金额在 500 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10%以上、低于 50%的,或虽占 50%以上,但绝对金额在 5000 万元人民币以
下的;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低于 50%的,或虽占 50%以上,但绝对金额在 500 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董事会在其审批权限内可以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决定相关交易事项。
第七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董事长决定: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以上、低于
10%的,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以上、低于 10%的;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以上、低于 10%的;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低于 10%的;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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