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1:53:32 股吧网页版
科大国创: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冯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冯华,曾任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因第四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离任,自 2025 年 5 月 20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在 2025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冯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11 月出生,经济学博
士、管理学博士后。现任北京交通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交通大学产业创新研究院院长,国家重点学科产业经济学带头人,兼任中国经济思想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软科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工业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北
京产业经济学会副会长等学术职务。2019 年 2 月 13 日至 2025 年 5月 20 日任公
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1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独立董
事亲自参加会议,并严格审查会议召开的程序,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的情况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是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任期内,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多方听取意见,并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保障,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积极主持相关会议,报告期内,认真审议了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激励计划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通过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终绩效和薪酬的审核,认为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薪酬发放合理、合法,符合公司制度要求;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发挥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专业职能。

作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本人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投资决策提出自己的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保护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2、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未发生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以及依法公开向股
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在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和年报编制过程中,积极参加审计沟通会,认真听取管理层有关年度经营情况的汇报,充分了解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就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工作中重点关注的问题及审计意见等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及保护投资者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