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1:57:21 股吧网页版
科大国创: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志勇)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程志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履职过程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程志勇,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5 年 5 月出生,博士研究
生。曾任新加坡国立大学计算机学院博士后研究员,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山东省人工智能研究院研究员。主要从事多媒体内容分析与搜索、个性化信息推荐、人工智能等领域的研究工作。现任合肥工业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教授、副院长,公司独立董事、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担任中国计算机学会多媒体技术专委会执行委员,中国中文信息学会(CIPSC)信息检索专委会通讯委员、山东省人工智能学会理事及学术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独立董
事均亲自参加会议,并严格审查会议召开的程序,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
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的情况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是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任期内,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多方听取意见,并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保障,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积极主持相关会议,报告期内,认真审议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同时结合证监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研究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的梳理与完善工作,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专业职能。

作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会议,报告期内,审核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投资决策提出自己的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保护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2、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任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对《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变化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未发生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以及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
股东权利等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认真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季度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开展情况。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积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