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王智波)
作为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司凯”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有关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王智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2000 年考取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曾任湖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师、武汉开元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广州市市政污水处理总厂科员;2005 年 9 月至今,历任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学教授、系主任,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已对本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本年度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按时出席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充分了解议案的背景资料,认真审阅议案相关资料,客观谨慎审议每个议案,除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其他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形。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董事会 股东会
姓名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王智波 6 6 0 0 2 2
(二)履行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在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计划,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进行有效的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对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进行研究探讨,并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接受实际控制人无偿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报告方面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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