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议事和办事效率,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二条 公司设总裁一人,由董事会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以兼任总裁、副总裁或其它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但兼任总裁、副总裁或者其它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四条 总裁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济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和行政执行能力;
(二)具有知人善任、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并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自律,无私奉献,对公司事业忠诚;
(五)年富力强,开拓进取,锐意创新,具有团队精神,有较强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
第五条 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要求辞职,有关总经理(总裁)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
总经理(总裁)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三章 总裁的职权和职责
第六条 公司总裁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行政和经营管理,并对董事会负责。总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五)拟订公司年度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报董事会审议;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等;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和奖惩方案,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签发日常行政、业务等文件;
(十)非董事的总裁、副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但无表决权);
(十一)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权。
(十二)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正确处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关系。
第七条 公司对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实行总裁负责制。公司副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裁组织实施公司的经营方针,完成公司的日常生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 总裁应担负下列职责:
(一)应当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相关决议,不得擅自变更、拒绝或者消极执行相关决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裁必须保证报告的真实
性;
(二)注重市场信息,不断降低物质消耗及费用,增强公司的应变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
(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四)关心职工生活,逐步改善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
(五)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各部门意见。
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总裁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充分说明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并提请董事会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经营模式、产品结构、主要原材料和产品价格、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等内外部生产经营环境出现重大变化的;
(二)预计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亏损、扭亏为盈或者同比大幅变动,或者预计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与已披露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的;
(三)其他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较大影响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事项。
第九条 总裁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将具体工作划分为不同的管理范围,授权副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副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分管范围内尽职履行,向总裁汇报工作,对总裁负责。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裁工作,并可根据总裁的委托行使总裁的部分职权。
第十条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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