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1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孙红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在 2025 年度工作中,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并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就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孙红星女士,196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
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2022 年 9 月 1 日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7 月
21 日至今任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 月 10 日至今任江苏金迪
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资格及条件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述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
重大事项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全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6 次,无委托出席、无缺席情形,亦未发生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严格恪守董事参会相关规定。任职期间,本人始终秉持勤勉尽责的履职原则,认真审慎审阅各项会议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高效的沟通,确保所审议议案贴合公司发展实际,且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未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赞成票。
(2)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2 次,本人均全程出席。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参与议案
审议与表决,听取股东关于公司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遵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及相关监管规定,勤勉尽责、审慎履职,2025 年度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6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各项职责。履职过程中,本人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与监督,重点涵盖定期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利润分配、授信申请、对外担保、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关联交易等关键事项。
本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内部控制运行及规范运作等相关工作提供专业指导与有效监督。经严格核查,上述重大事项内容合法合规,相关决策程序均已履行必要的授权审批手续,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相关事项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人与其他委员共同履职,结合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对上述人员的薪酬方案制定与执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调整变动,无新增董事及高管提名、任免事项。本人持续对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复核,确认其任职资格合法有效。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保障提名工作规范透明,切实维护公司治理规范与全体股东利益。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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