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对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根据《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应对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负责,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公司内外部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公司内部控制设有检查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识别,本公司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
1、完善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及治理结构,以科学、高效、合理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为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性提供有力保障,促使公司健康、高效运转。
2、规范公司各项经营行为,保证公司财务数据及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通过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发现并解决现有问题,防患于未然,保护公司各类资产的安全、完整。
4、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5、依法、依规治理公司,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首先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制度条款。
2、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作为保障公司健康运营的重要制度,应具有高度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的反馈和纠正。
3、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贯穿决策、执行及监督整个过程,覆盖公司及分、子公司的各项活动。
4、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5、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作用,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6、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方能更好地适应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
7、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四、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资产结构和经营方式、结合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采购管理、项目管理、境外经营、财务管理、合规管理等一整套较为完整、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根据公司发展状况和经营环境的变化不断补充、完善。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及实施情况如下: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一)内部控制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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