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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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成立于
1988 年 12 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
域,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天职国际合伙人 89 人,注册会计师
1,16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14 人。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认为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拟签字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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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天职国际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职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职国际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职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 年 3 月,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和现场会议相结合方式召
开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调整事项、审计关注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职国际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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