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36 号文)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89,834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7,30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 966.98 万元,募集资金金额为 16,333.02 万元,考虑发行费用的进项税额 58.02
万元后,实际到位募集资金金额为 16,275.00 万元。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1,116.11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5,158.89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3 月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会验字
[2019]2582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 14,000.29 万元,其中,2024 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0.00 万元。募集资金
余额为 0.0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1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名称已变更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4 日连同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智慧消防一体化云服务平台”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科大立安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大立安”)负责组织实施,为了更高效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由科大立安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智慧消防一体化
云服务平台”项目的募集资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科大立安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连同独立财务
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科大立安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万
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11050188360000002706 注1 — 已注销
京中关村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58030078801200000626 注2 — 已注销
公司合肥黄山路支行
合计 —— —— —
注 1: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募集资金及利息人民币 0.00
万元。
注 2:①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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