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证券代码:300523 证券简称:辰安科技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公司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获得反垄断部门对本次发行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审查的批准文件(如需),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主体的批准文件,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
重要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尚需获得反垄断部门对本次发行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审查的批准文件(如需),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主体的批准文件,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方案为准。
2、本次发行股票的对象为合肥国投。合肥国投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合肥国投已与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及披露程序。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20.3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69,791,291股(含本数)。截至本预案出具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232,637,638股,按照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计算,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1,885.7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预计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AI+公共安全智脑项目 36,420.51 28,129.96
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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