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对天职国际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职国际作为本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职国际成立于 1988 年 12 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
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职国际合伙人 90
人,注册会计师 1,01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03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认为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拟签字会计师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股东会进行审议表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
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4 次,涉及
人员 39 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 姓名 处理处罚 处理处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号 日期 罚类型
在执行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时,执
行政监 中国证监会 行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1 袁刚 2026-2-5 管措施 北京监管局 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对天职国
际、袁刚、尹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