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22:32:05 股吧网页版
博思软件: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6-022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2、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续聘审计机构不存在异议;

4、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聘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之日起至 2026 年度审计工作结束。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6-022
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
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
73 名、注册会计师 332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5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0,375.5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9,762.3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4,121.82 万
元。2025 年度为 9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4,723.06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职业
风险基金 126.55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6-022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余婷婷,注册会计师,2014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博思软件、御银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柯雪梅,注册会计师,2019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博思软件、福日电子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敏,注册会计师,2006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7……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