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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4-28 00:52:25 股吧网页版
*ST中潜:中审亚太关于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8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

的专项说明

中国·北京

BEIJING CHINA

关于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审亚太审字(2023)003467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中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潜股份”)2022 年度
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报告编号:中审亚太审字(2023)002856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

我们在对中潜股份 2022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中,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 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及其应用指南、《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 8 号——重要性及评价错报》,结合中潜股份利润及营业收入波动较大的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以中潜股份资产总额的0.5%计算了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金额为 196 万元。本期重要性水平计算标准与上期一致。

二、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的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所述:

1、持续经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潜股份营运资金短缺,连续多个年度扣非后
净利润为负数,因居间合同纠纷引发的仲裁案件导致主要银行账户被司法冻
结,2022 年度新增大额个人借款存在逾期的情况。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中潜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至目前,我们未能就中潜股份与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措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判断中潜股份采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2、光伏支架业务

(1)收入确认

中潜股份 2022 年度新增光伏支架业务,光伏支架相关业务营业收入金额
7,828.71 万元,占中潜股份营业收入金额的 66.45%。

中潜股份光伏支架业务存在销售毛利率较低、重要客户回款存在逾期、部分项目安装率低、对委外加工生产过程控制薄弱等异常情况。对光伏支架业务,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包括检查、询问、函证、访谈等审计程序。

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我们对中潜股份部分重要客户的访谈、项目业主访谈等工作无法开展。由于延伸审计程序受限无法实施,或实施后仍不足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实施满意的替代审计程序。光伏支架业务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对中潜股份提供的光伏支架业务相关证据,我们无法判断其真实性、合理性。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对光伏支架业务的商业合理性、真实性、准确性、截止性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恰当性做出判断。

(2)成本确认

光伏支架相关业务 2022 年度营业成本金额 7,823.49 万元,占中潜股份营业
成本金额的 68.44%。由于中潜股份光伏支架业务关键生产环节基本为委托外协厂完成,物料的实物流转过程主要由外协厂主导,贵公司对生产过程实际控制能力较弱,产品生产环节不能自主完成,因此我们无法判断与光伏支架业务相关成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3、游泳产品业务

深圳市蔚蓝体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蓝体育”)系中潜股份子公司,主营游泳产品,本期营业收入 3,648.94 万元。

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我们对蔚蓝体育重要客户的访谈等延伸审计工作未能开展。由于延伸审计程序受限,我们未能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
蔚蓝体育营业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

4、上期保留意见的情况

由于审计范围受限等产生的影响,中潜股份 2021 年报会计师未能对贵公司
2020 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的 2020 年度中 1,239.78 万元销售收入的确认依
据实施相应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实该等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2021 年报会计师对中潜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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