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8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审 计 报 告
AUDIT REPORT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中国·北京
BEIJING CHINA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1-4
二、已审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2.合并利润表 3
3.合并现金流量表 4
4.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6
5.资产负债表 7-8
6.利润表 9
7.现金流量表 10
8.股东权益变动表 11-12
9.财务报表附注 13-76
审 计 报 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3)002856 号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无法表示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中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潜股份”)财务报表,
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
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不对后附的中潜股份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1、持续经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潜股份营运资金短缺,连续多个年度扣非后净
利润为负数,因居间合同纠纷引发的仲裁案件导致主要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2022 年度新增大额个人借款存在逾期的情况。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中潜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至目前,我们未能就中潜股份与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措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判断中潜股份采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2、光伏支架业务
(1)收入确认
中潜股份 2022 年度新增光伏支架业务,光伏支架相关业务营业收入金额
7,828.71 万元,占中潜股份营业收入金额的 66.45%。
中潜股份光伏支架业务存在销售毛利率较低、重要客户回款存在逾期、部分项目安装率低、对委外加工生产过程控制薄弱等异常情况。对光伏支架业务,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包括检查、询问、函证、访谈等审
计程序。
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我们对中潜股份部分重要客户的访谈、项目业主访谈等工作无法开展。由于延伸审计程序受限无法实施,或实施后仍不足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实施满意的替代审计程序。光伏支架业务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对中潜股份提供的光伏支架业务相关证据,我们无法判断其真实性、合理性。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对光伏支架业务的商业合理性、真实性、准确性、截止性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恰当性做出判断。
(2)成本确认
光伏支架相关业务 2022 年度营业成本金额 7,823.49 万元,占中潜股份营业
成本金额的 68.44%。由于中潜股份光伏支架业务关键生产环节基本为委托外协厂完成,物料的实物流转过程主要由外协厂主导,贵公司对生产过程实际控制能力较弱,产品生产环节不能自主完成,因此我们无法判断与光伏支架业务相关成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3、游泳产品业务
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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