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
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情况
(一)内控体系建设情况
1.内控工作领导体制建设情况
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组织架构健全。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之间权责明确、各司其职、相互制衡、运作规范。股东会确保所有股东能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监督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政策和方案;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和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经理层负责对职权范围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的科学性和执行的有效性负责,行使经营管理权力,保证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公司设立了综合管理部等职能部门,产业开发部等业务部门及湖北华舟应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各部门之间分工明确、相互配合、横向制约,形成了符合公司实际的经营运作模式。
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组织领导机制。公司董事会致力于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成立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部署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
设办公室,法律合规部负责日常事务。形成了由领导小组抓总、分管领导和归口管理部门具体抓、各单位配合抓的内控管理格局。
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党委工作部(审计)。党委工作部牵头成立评价小组,制定评价方案;实施现场检查,综合运用个别访谈、专题讨论、穿行测试、统计抽样、比较分析等多种方法,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有效运行的证据,提出内部控制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评价小组研究认定内部控制缺陷,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报董事会审议。内控缺陷一经识别,各相关责任单位立即组织整改闭环。
2.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
自上而下,强化制度建设策划。年初,以《公司章程》为基本准则,在全面系统梳理分析公司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公司法律合规部广泛征求制度修订意见和建议,制定了公司《2025 年度制度建设策划》,明确了制度修订计划,增强了制度立、改、废的针对性。
自下而上,强化制度起草修订质量。各单位按照 2025 年度制度修订计划,组织制度的起草修订和内部讨论,形成初稿,进行制度审核会签。根据会签意见,各单位再次完成对制度的修改后,提交公司法律合规部组织集中讨论,最后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后发布。制度修订完善的过程,也成为了公司各单位人员学习掌握制度、熟悉业务流程的过程。
审核审议,强化制度合法合规审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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