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程晓陶)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程晓陶,男,195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工学硕士,日本京都大学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教授级)。程晓陶先生现任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利学报主编,2021 年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我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作用,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召开董事会前我仔细审阅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本人认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相关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情况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 亲自 委托 是否连续两 召开股 出席股
姓名 缺席
应参加董 出席 出席 次未亲自参 东会次 东会次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数 数
程晓陶 5 5 0 0 否 3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2025 年,公司召开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年度预决算、
经理层绩效考核等事项进行审议;召开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聘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等事项进行审议;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年度利润分配、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等事项进行审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认真研讨会议文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为董事会科学决策
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提名委员会 3 3
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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