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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1:39:07 股吧网页版
健帆生物: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温志浩)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温志浩)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忠实勤勉履行职责,按时参加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客观、独立地审议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要事项进行重点关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温志浩,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本科学历、暨南大学生物医学工程硕士学位、生物医学工程教授,医疗器械高级工程师。曾任广东省医疗器械研究所高级工程师、科研部主任、省重点实验室主任。2009 年起任职于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现担任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医疗器械学院副院长、
教授。自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 2022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起被选举为本公司独
立董事。

除本人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情形。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本人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4 次董事会,本人均按时出席会议,其中以通讯
表决方式参会 14 次,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
参与董事会各项决策,审慎行使表决权,对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无异议并投了赞成票,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集、召开股东会 2 次,本人均已亲自出席。

2、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

2025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5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参加了相关会议,没有缺席的情况。依据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决策的支持监督作用。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主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5 年度,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 2 次会议,包括: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薪酬的确定及 2025 年薪酬方案》《独立董事2024年薪酬的确定及2025年薪酬方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奋斗者一号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提前终止奋斗者二号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上述 2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薪酬方案、公司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发表意见、进行审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2025 年度,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5 次会议,包括:

2025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相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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