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
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自本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本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
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人力资源、内部监督、资金活 动、筹资管理、投资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研发与开发、资产管理、生产 管理、业务外包、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及信息系统等。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资金管理、投资管理、销售管理、采购管理、存货管理、关联交易的内部控 制、财务报告和担保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制度和内部控制手册组织开展内部 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认定标准
缺陷等级
定量标准 定性标准
认定标准
缺陷等级
定量标准 定性标准
①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或舞弊,给公司造成损
失的;
②对已经披露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更正;
潜在错报税前利润≥合并报表利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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