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防范公司在战略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规范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工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设立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本规则所称的ESG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同时负责公司 ESG 战略制定和管理。
第二章 战略与ESG委员会的性质与作用
第三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成立。
第四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是董事会的参谋机构,是公司就战略规划、投资管理、ESG战略制定和管理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的议事机构。
第五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应当对公司重大战略调整及投资策略进行合乎程序、充分而专业化的研究;应当对公司重大投资方案进行预审,对重大投资决策进行跟踪;应当对公司ESG治理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章 战略与ESG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七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八条 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当战略与ESG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战略与ESG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与ESG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十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任期三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及时根据上述第七至第九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也未能向委员会提交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的委员,视为未履行职责,委员会应当建议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四章 战略与ESG委员会的职权
第十一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公司 ESG 治理进行研究并提供决策咨询建议,对公司 ESG 战略和
目标的工作实施进展进行检查并提出意见;对公司年度 ESG 报告及其他 ESG 相关信息披露进行审阅,确保 ESG 报告及其他 ESG 相关披露的完整性、准确性;
(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二条 如有必要,战略与ESG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五章 战略与ESG委员会的会议规则
第十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于会议召开三天前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
邮寄或其他方式通知全体委员。但是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话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会议。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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