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对外投资管理程序,提高管理效率,明确管理责任,确保决策科学,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及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内部经营的范围之外以现金、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目的进行的各项投资活动。具体包括以下类型:
(一)独资或与他人合资新设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部分或全部收购其他境内外的经济实体;
(三)对现有或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四)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基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以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的投资;
(五)委托贷款;
(六)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资。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原则: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宗旨,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加股东的利益;
(三)对外投资的产权关系明确清晰,风险控制全面有效,确保投资的安全、完整,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和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第二章 对外投资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裁办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和授权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和授权。
第六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议事机构,主要负责对
重大战略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七条 公司总裁为对外投资事项实施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新项目实施的人、财、物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并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等,以利于董事会或股东会及时对对外投资事项做出修订。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对外投资项目的审议程序提供意见或建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和财务管理中心为对外投资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
对外投资项目进行效益评估、筹措资金、办理出资、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外汇登记、银行开户等相关手续。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内审部负责对对外投资进行定期审计或专项
审计,具体运作程序按照公司内部审计等有关制度执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在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对外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未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应当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第十一条 公司内审部应当建立对外投资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或不
定期地进行检查。对外投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投资业务相关岗位人员的设置情况,检查是否存在由一人同时担任两项以上不相容职务的现象;
(二)对外投资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对外投资业务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三)对外投资计划的合法性,检查对外投资业务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四)检查对外投资活动的批准文件、投资协议等相关材料的保管情况;
(五)对外投资项目核算情况,检查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合法,会计科目运用、会计核算是否准确、完整;
(六)对外投资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是否按计划用途和预算使用资金,使用过程
中是否存在挪用资金的现象;
(七)对外投资处置情况,检查对外投资处置的批准程序、处置过程是否合法合规。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十二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履行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
第十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