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报表数据的专项说明
希会审字(2026)1927 号
目 录
一、专项说明...... (1-2)
二、说明附件...... (3-7)三、证书复印件
(一)注册会计师资质证明
(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
(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报表数据的专项说明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Xigema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希会审字(2026) 1927 号
关于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报表数据的专项说明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审计了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4月1日出具了希会审字(2026)1139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报表数据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编制和对外披露专项说明,并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的责任。我们对专项说明所载内容与我们审计贵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贵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2025年度对以前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的追溯调整事项,专项说明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报表数据的专项说明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报表数据的专项说明
一、本公司财务报表追溯调整的原因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甘肃药业集团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7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甘肃药业集团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研究院”)70%股权,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甘肃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25年3月29日,创新研究院取得了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下发的《变更通知书》,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登记。本次交易完成后,创新研究院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自2025年3月31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二、追溯调整事项对比较期间合并财务报表的经营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一)对2024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 追溯调整前 同控合并影响 追溯调整后
货币资金 289,653,065.28 20,369,456.01 310,022,521.29
应收票据 12,783,868.88 12,783,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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