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希格玛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希格玛事务所成立于 2013 年 6 月 28 日,注册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
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首席合伙人为曹爱民先生。1994 年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希格玛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54 人,注册会计师 27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 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项目由希格玛事务所甘肃分所具体承办,甘肃分所注册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 226 号西北弘大厦27 楼,已持有甘肃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希格玛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人员执业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阎小军先生,1999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温广玲,1999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 年开始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铁军先生,2000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 年开始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质量复核服务,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复核上市公司报告 1 份。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阎小军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温广玲女士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铁军先生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在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
1 王铁军 2022 年 12 月 监督管理措施 陕西证监局 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
15 日 表审计中存在问题,出
具警示函。
(三)独立性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项目合伙人阎小军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温广玲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铁军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结合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希格玛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控股子公司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等业务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希格玛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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