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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0 15:59:23 股吧网页版
达威股份: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0


证券代码:300535 证券简称:达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根据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申请查询,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
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即 2025 年 3 月 14 日至
2025 年 9 月 16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签订了《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之保密承诺函》,并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

3、公司向中登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收到了中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经核查,有 19 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内部核查及上述核查对象出具的书面说明,上述 19 名人员中 17 名
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之前,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完全是基于其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其个人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获知、亦未通过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时点安排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另外 2 名核查对象在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之后到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该 2 名核查对象非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经公司与其本人沟通确认,其在买卖股票时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有限,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最终激励方案以及核心要素等并不知悉,系基于对股票二级市场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其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牟利的主观故意,相关股票买卖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其在自查期间内未向任何人员泄漏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该 2 名核查对象为原定的激励对象,基于审慎原则,公司决定取消此 2人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资格。

除此之外,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结论意见

综上,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其他相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并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备案并签订了保密承诺函。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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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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