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李晓兵,作为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也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李晓兵,1974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
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现任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
任。2024 年 5 月 21 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
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本人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会议正确、科学地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次
独立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应当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其他
5 5 0 0 0
李晓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当出席 实际出席
1 1
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专委会的日常工作,并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履行职责。
1.2024 年度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2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本人作
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按照规定召集并参加了历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以及提名、聘任程序进行认真审查,积极推动了公司团队建设。
2.2024 年度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4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人作
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参加了历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聘任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等相关事项进行事前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 2024 年度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规范运作》第 3.5.21 条规定,对公司报告期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审核,并且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对《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所列事项进行审议和行使《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1. 2024 年度内,本人任职期间对《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所列事项进行审议情况详见上述“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2024 年度内,本人任职期间,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未有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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