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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4 21:01:22 股吧网页版
*ST农尚: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5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和有效执行,使公司主要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我们将继续对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进行系统化梳理和完善。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继续不断强化治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架构,优化内部控制管理流程,确保公司的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有效,并能一贯执行。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公司本部及全部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法人治理结构、财务报告、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子公司管理、内部审计监督、信息披露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等。

(1)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对外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均有与其职能相适应的议事规则、工作制度,对其权限和职责进行规范。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董事会、管理层的行为、职责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财务情况等进行监督。此外,公司建立了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
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

公司上述机构权责明确、各司其职、相互制衡,能够形成科学决策机制与协同运作效能。

(2)财务报告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全流程处理程序,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构建了涵盖财务核算、资金管理、税务筹划等模块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明确财务部门作为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的责任主体。针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公司按照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在审计基础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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