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6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农尚环境 公告编号:2025-063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公司上市后历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的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 9:15-15:00,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1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健康街 66 号绿地汉口中心(二期)S11号楼 27 层办公(7)室-办公(9)室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英维先生。
6、合法有效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0 人,代表股份 35,606,17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1403%。
其中:本次股东大会无股东现场出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0 人,代表股份 35,606,17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140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8 人,代表股份 2,317,82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7903%。
其中:本次股东大会无中小股东现场出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8 人,代表股份 2,317,8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90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股东现场出席,与会股东通过网络投票对会议提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 1.00《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署租赁合同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454,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51%;反对 1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08%;弃权 1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66,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723%;反对 1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503%;弃权 1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74%。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意见
北京市恒源(武汉)律师事务所陈浩律师、余杵潆律师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恒源(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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