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刘杰成,作为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也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刘杰成,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历。现任武汉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副教授。2018 年 8 月至 2021
年 11 月,曾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 年 6 月 6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
事,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本人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业务往来,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会次数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7 次董事会、5 次股东会。本人秉持勤勉尽责的态
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会议正确、科学地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专委会的日常工作,并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履行职责。
1.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2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规定召集并参加了历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及薪酬管理制度的制定开展细致研讨,为构建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积极建言献策,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1 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参加了历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业务转型以及重大经营决策进行深入研究和审慎评估,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的职责。
3.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2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参加了历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拟任董事等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以及提名、聘任程序进行认真了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4.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5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按照规定参加了历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报告及内审部提交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5.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规范运作》第 3.5.21 条规定,对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核,并且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有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故未发表独立意见。
(四)与内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及相关资料、听取内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汇报等方式,持续关注公司财务与业务状况。本人与审计机构保持积极沟通,及时了解审计进展及关键发现,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