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5
证券代码:300537 证券简称:广信材料 公告编号:2025-078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243 号),同意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7,915,057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13 元,本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3,499,983.41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833,882.1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0,666,101.28 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尚未支付的
保荐及承销费用(含税)后的剩余募集资金 141,203,983.41 元已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出具了《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
验字(2025)第 440C000185 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
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招商银行无锡锡惠支行和中信银行江阴周庄支行分别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江西广臻实施。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广臻在光大银行广州番禺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且公司、江西广臻及保荐人与
光大银行广州番禺支行于 2025 年 8 月 31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本次注销的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0903663210018 已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锡惠支行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0501012702744533 已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 江阴周庄支行
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招商银行、中信银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减少管理成本且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已于近日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及保荐人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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