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2025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
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
能够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
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 开始在本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
项目 姓名 执业时间 上市公司 所执业时 计服务时间 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审计时间 间
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 彭云峰 2005 年 2007 年 2019 年 2023 年 2
师 1
签字注册会计 杨燕君 2022 年 2008 年 2022 年 2025 年 1
师 2
项目质量控制 梁卫丽 1999 年 2001 年 2003 年 2023 年 4
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公司财务部门及各相
关部门及时沟通,按时解决公司审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致同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将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咨询备忘录。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项目质量检查
致同的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整改和运行承担责任。致同的质量管理体系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致同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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