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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4 20:52:18 股吧网页版
先进数通: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瑾)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5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蔡瑾)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

作为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任职期间(以下简称“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履职手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有关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勤勉履职,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现将本人2024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蔡瑾1962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银行职工大学国际金融专业,大学专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资深银行业务专家。1981年-2017年就职于中国银行总行,分别在信息科技部、资产负债管理部、管理信息部、会计信息部等部门工作并任职,参与多项金融监管统计政策法规的制定和解读,擅长管理信息应用领域需求分析和项目实施,所主持参与的项目曾两次荣获中国人民银行科技进步三等奖,在监管统计和管理信息应用系统建设领域拥有超过30多年的从业经验。2018年10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0月,于第四届董事会期满离任。

(二) 独立性说明

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 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本人现场出席5次董事会,共计审议31项议案,除《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需回避表决外,其余30项议案均投票表示同意。

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现场列席2次公司股东大会。

本人认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本人2024年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应参加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列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

5 5 0 0 0 否 2

(二) 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

任职期间,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召集并出席了全部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年初因朱胡勇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经讨论,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李铠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并提请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后经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任期届满前,提名委员会提名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审核资格,形成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后经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任职期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本人出席了全部5次会议,对所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 议 会议日 会议内容

会 次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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