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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4 22:52:29 股吧网页版
先进数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5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7 日召开了
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的,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在年度报告审计启动前,审计委员会与大信项目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进场前沟通,就审计范围、时间安排、人员配置、审计计划以及重点风险领域等事项进行了充分交流,为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基础。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项目组保持了持续沟通,及时了解审计进展及重点问题。在形成初步审计意见后、正式出具报告前,双方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主要事项进行了进一步讨论,审计委员会履行了必要的沟通与监督职责。在审计收尾阶段,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大信关于审计结果的汇报,并对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总结。

综上所述,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等公司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通过事前沟通、事中跟踪及事后复核等方式,对大信的执业情况进行持续监督,重点关注其专业胜任能力、质量控制体系、资源投入及信息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执行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在本年度审计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客观的执业立场,严格按照审计准则开展工作,按时完成审计任务;项目团队配置合理,沟通机制顺畅,审计程序执行到位,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能够公允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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