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09 18:42:06 股吧网页版
新晨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10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康路先生、张燕生先生、何育松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波先生、龙成凤女士、荆中博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且独立董事候选人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将与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何明先生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
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亦不在公司任职。何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何明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何明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9 日

附件: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康路,男,1957 年 9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
工业大学软件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1983 年 3 月-1992 年 7 月,
先后在中国银行总行电脑部、澳门分行电脑部、总行科技部工作;1992 年 8 月
-2002 年 12 月,在北京新晨世纪电脑产业有限公司任职;1994 年 9 月-2011 年
12 月,任北京迅通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1998 年 1 月至今,历任北京新晨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新晨科技董事、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新晨科技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康路先生持有公司 33,660,65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11.27%,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张燕生,男,1958 年 2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
京工业大学软件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1983 年 3 月-1992 年 7 月,任职于中
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计算中心;1992 年 8 月-2002 年 12 月,在北京新晨世纪
电脑产业有限公司任职;1998 年 1 月至今,历任北京新晨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新晨科技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新晨科技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燕生先生持有公司 26,540,86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8.89%,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