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的要求,积极承担了自身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及股东所应尽的勤勉、尽职义务,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为首要任务,切实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现以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具体履职情况为内容,向各位股东作出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文若,女,1958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
1987 年 10 月至 1998 年 5 月担任交通银行会计科长、支行副行长;1998 年 6 月至 2008 年 6
月担任光大银行深圳宝城支行行长;2008 年 7 月至 2018 年 11 月担任中信银行深圳宝安支
行任行长。现任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2 月至今担任联得装备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会,本人均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出
席前述会议,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或代为表决的情形。在前述会议上,本人均认真参与议案审议,以自身工作经验及专业知识针对部分议案提出合理的建议及意见,并审慎、负责地进行表决,对提交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赞成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针对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其他关系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以股东权益为出发点发表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
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各委员会的工作,为董事会决策提出参考意见。
2025 年度,本人组织并召开了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
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5、《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
1 2025 年 4 月 11 日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员会第四次会议
案》
6、《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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