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与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独立、谨慎、认真地行使权利,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和决策活动,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题,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和监督职能,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报告期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范凌鹤,男,1980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 年 10 月至
2007 年 10 月任四川滨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7 年 10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广东深鹏律师
事务所专职律师;2011 年 3 月至今任广东卓权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24 年 8 月至今担任
联得装备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以 6 次现场方式及 1 次通讯方式出席前述
会议,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或代为表决的情形。本人对提交前述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调查、了解并认真地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审慎进行表决。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2 次,本人均现场出席会议,就相关议案接受股东问询。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5 年度,本人组织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1 会第二次会议 2025 年 12 月 8 日 1、《关于增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5 年度,本人参与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议案》
2、《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1 员会第四次会议 2025 年 4 月 11 日 5、《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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