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李璐)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璐,1979 年出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管理学博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中国注册会计师(CPA)、英国特许公认注册会计师(ACCA)并拥有法律职业资格。湖北省首届会计领军人才,财政部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访问研究员、技术专家,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评审专家,湖北省社科专家库成员,湖北省审计学会副秘书长,湖北省审计专业高级职务评审专家。民革湖北省委会委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支部主委。湖北省民革经济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湖北省税务局特约监察员,武汉市审计局特约监察员。武汉大全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和 5 次股东会。本人在董事会会
议上全部投了赞成票。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召 本人任职期 召开股 出席股
是否连续两
开董事会 间召开董事 亲自 委托 缺 东会次 东会次
次未亲自出
次数 会次数 出席 出席 席 数 数
席会议
10 10 10 0 0 否 5 5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6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本人均出席了该等会议。
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详尽的沟通,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依法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完成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切实关注公司财务与业务状况,推动审计工作有效开展。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