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芯博创”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长芯博创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部分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0.22%,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5.9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和业务包括公司治理、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资产管理、销售与收款、生产管理、成本费用控制和全面预算、工程项目、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信息披露与内部信息传递、内部监督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风险、资产管理风险、成本费用风险、投资风险、法律合规风险和现金流等重大、重要风险。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和业务:
1、公司治理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科学的议事规则,制定了符合公司发展要求的各项规则和制度,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决策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经营决策权及执行权,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股东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对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定权。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提高运作效率。董事会 9 名董事中,有 3 名独立董事。除战略委员会外,独立董事担任各个专业委员会的召集人,涉及专业领域的事务经过专业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以利于独立董事更好地发挥作用。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2、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对公司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的编制、实施、评估及调整管理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公司将发展战略落实到年度工作计划中,有效指导重要业务的开展,确保战略规划落实和有效执行,保证了战略管理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及时性,推动了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3、人力资源
公司已建立和实施了较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核、奖惩、晋升和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并聘用足够的人员,使其能完成所分配的任务。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特定工作岗位所需的能力水平的设定,以及对达到该水平所必需的知识和能力的要求。公司还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展开多种形式的后期培训教育,使员工能胜任目前所处的工作岗位。
4、资金管理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等进行明确规定,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统一管理,并
聘请外部审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和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公司已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做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公司按《人民币管理条例》,明确了现金的使用范围及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遵守的规定。按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了银行存款的结算程序。公司规定下属企业严禁进行期货交易、严禁擅自向外单位出借多余资金、严禁向职工集资、严禁私设银行账户等。公司没有影响货币资金安全的重大不适当之处。
5、采购与付款
公司较合理地规划和设立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明确了存货的请购、审批、采购、验收程序,特别对委托加工物资加强了管理。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的支付必须在相关手续齐备后才能办理。权限上,在公司本部的授权范围内,下属企业可自主对外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公司在采购与付款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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