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江慧女士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始终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秉持诚信、勤勉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充分讨论,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决策与监督作用,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江慧,注册税务师、注册企业管理顾问师。曾先后任职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玄武分局计划财务科和综合业务科科员、南京市税务事务所玄武营业部副主任、南京国信税务师事务所玄武营业部主任;2005 年 9 月至今,担任中税汇金江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 年11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报告期内本人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五次董事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 现场及视讯会议出席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投票情况
次数
5 5 0 0 均为赞成票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分别是年度股东大会 1 次和临时股东大会 1 次,
本人列席了公司召开的 2 次股东大会。
供的会议材料,深入研究各项议案内容,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议案涉及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全面了解决策事项的背景信息及依据,为参与董事会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议期间,本人基于专业判断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以审慎态度行使表决权。经核查,相关议案内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未发现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况。
此外,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管理层在履职过程中能够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为本人开展工作提供了有效支持,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判断的情形。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公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规定,认真履行专门委员会工作职责。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会议,依法行使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义务,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相关事项的决策及披露均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现将主要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审计委员会履职方面:全年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逐项审议了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等
定期报告事项,以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审计机构聘任等重要议题。同时,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与财务部、审计机构就年度财务审计重点事项进行专题沟通,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监督职能。
提名委员会履职方面:报告期内,召开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复核,并就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资格进行了严格审核,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按照独立董事履职规范,参加公司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就公司利润分配、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容发表意见,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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