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10 20:24:20 股吧网页版
优德精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0


证券代码:300549 证券简称:优德精密 公告编号:2025-024

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曾正雄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43,047,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2.28%)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曾正雄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08月01日至
2025年10月31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33,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

一、减持股东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占本公司总股 无限售流通股 无限售流通股

股东名称 (股) 份比例 (股) 份数量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曾正雄 43,047,100 32.28% 10,761,775 8.0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的基本情况

1.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以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方式、比例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量 占本公司总股 减持方式 减持价格

(股) 份比例

曾正雄 1,333,400 1% 集中竞价 按市场价格

4.减持期间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2025年08月0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若公司在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曾正雄做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曾正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公司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在本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发生变更或离职后依然有效。在上述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票的限制性规定发生变更,将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股份锁定义务。

2、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正雄承诺:直接或间接所持优德精密股票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将按照不低于发行价的二级市场价格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或通过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减持,持股5%以上减持时,须提前三个交易日进行公告;锁定期满两年后将按照二级市场价格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或通过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减持,持股5%以上减持时,须提前三个交易日进行公告。单个股东每月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截至本公告日,曾正雄先生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也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